附錄1 |
校對符號及其用法 |
使用要求:
1、校樣中的校對引線不可交叉。初、二、三校樣中的校對引線,要從行間畫出。 2、校樣上改正的符要書寫清楚。校改外文,要用印刷體。 3、校對校樣,應(yīng)根據(jù)校次分別采用紅、純藍、綠三種不同色筆(墨水筆或圓珠筆)書寫校對符號。 4、作譯者改動校樣所用筆的色彩,要與校樣上已使用的顏色有所區(qū)別,但不可用鉛筆。 |
校對符號應(yīng)用實例 |
(參考件) |